博士后申请延期,须于期满前2个月前提交申请。具体如下:
1、个人提出延期申请。博士后本人下载填写《博士后延期出站申请鉴定表》(附件,以下简称《鉴定表》),请合作导师签署意见,提交所属流动站或招收单位审核。
注:申请人须在《鉴定表》中写明在站期间取得的主要研究成果、延期主要原因,如为全职博士后,还须写明延期期间的缴纳社保金和公积金的经费配套来源,符合学校条件者,可申请学校配套。
2、流动站或招收单位签报学校博管办。流动站或招收单位审核通过后,请站长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以签报方式报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鉴定表》作为签报附件,纸质材料不需提交)。
附件:博士后延期出站申请鉴定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