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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人员的出站流程和出站材料

发布日期: 2019-12-01   浏览次数 42159

一、出站条件

博士后在站时间须达到国家规定期限(一般为两年),在站期间完成工作合同规定的目标和任务,出站考核达到合格以上。

二、出站流程

1、提出申请,准备材料

博士后须提前1个月向流动站提出出站申请并向博士后工作办公室报备(须在出站前一个月15号之前报备),并着手准备书面出站材料。材料准备好之后提交流动站审核。

2、通过考核,提交申请

流动站须组织专家组(原则上须由5位以上正高级专家组成)对博士后进行工作期满考核,考核结果达到合格以上者向流动站提交出站申请,由流动站向博管办提交申请人的出站申请,包括博士后网上申请、书面材料,由博管办报送上海市博管办。

3、办理离校手续

博士后人员期满出站,须首先办理离校手续,提交离校手续清单至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并领取出站材料,凭出站材料到新工作单位报到。

注:在职博士后须预留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档案接收信息(单位、地址、电话、联系人)。

 三、出站材料清单

博士后人员须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进行网上申请,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至所属流动站或招收单位,由流动站或招收单位老师审核后提交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书面材料如下:

1、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一式2份

说明:博士后本人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在线填写生成,带校验码。

2-1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doc,一式2份;

说明:出站考核,由博士后工作评议小组填写,流动站站长签字。

2-2博士后人员中期考核表(人事档案专用).doc,一式2份;

说明:专门用于人事档案。

3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核表.doc,一式2份;

说明:交由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填写盖章。

4、身份证复印件、博士学位,电子版上传至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

5博士后研究人员接收单位意见表.doc一式1份;

说明:

(1)若在站期间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需先在基金系统提交结题报告,待审核完成后方可在中国博士后办公系统提交出站申请。

(2)接收函仅全职博士后提供,由出站接收单位人事部门填写盖章接收单位意见表上须注明档案接收信息(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出站接收单位如无独立人事权限,请提供正式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及以上),并确定本人出站后的档案接收信息(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3)全职博士后出站无接收单位(出站去向为出国、回原籍待业),不需要提供接收函,但须向博管办提供档案接收信息。

(4)在职博士后出站回原单位,不需要提供接收函,但须向博管办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的档案接收信息。

6博士后出(退)站离校手续清单.doc,一式1份;

7在站考核材料.rar,一式1份;

说明:内含三个表格,包括工作计划、中期考核、工作期满考核材料。请连同博士后在站期间科研项目、成果相关实物证明材料,一起胶装成册。其中成果清单,自行列出成果明细即可。

8、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一式2份;

说明:博士后研究报告书写格式.doc胶装成册

9、若有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需提供基金系统生成的总结报告,一式2份。

   注:以上材料均为博管办要求材料,如流动站需备份,请博士后另行准备。

    四、关于博士后证书

 出站申请审批通过之后,请至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下载电子版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