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站条件
博士后在站时间须达到国家规定期限(一般为两年),在站期间完成工作合同规定的目标和任务,出站考核达到合格以上。
二、出站流程
1、提出申请,准备材料
博士后须提前1个月向流动站提出出站申请并向博士后工作办公室报备(须在出站前一个月15号之前报备),并着手准备书面出站材料。材料准备好之后提交流动站审核。
2、通过考核,提交申请
流动站须组织专家组(原则上须由5位以上正高级专家组成)对博士后进行工作期满考核,考核结果达到合格以上者向流动站提交出站申请,由流动站向博管办提交申请人的出站申请,包括博士后网上申请、书面材料,由博管办报送上海市博管办。
3、办理离校手续
博士后人员期满出站,须首先办理离校手续,提交离校手续清单至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并领取出站材料,凭出站材料到新工作单位报到。
注:在职博士后须预留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档案接收信息(单位、地址、电话、联系人)。
三、出站材料清单
博士后人员须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并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至所属流动站或招收单位,由流动站或招收单位老师审核后提交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书面材料如下:
1、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一式2份;
说明:博士后本人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在线填写生成,带校验码。
2-1、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doc,一式2份;
说明:出站考核,由博士后工作评议小组填写,流动站站长签字。
2-2、博士后人员中期考核表(人事档案专用).doc,一式2份;
说明:专门用于人事档案。
3、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核表.doc,一式2份;
说明:交由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填写盖章。
4、身份证复印件、博士学位,电子版上传至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
5、博士后研究人员接收单位意见表.doc,一式1份;
说明:
(1)若在站期间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需先在基金系统提交结题报告,待审核完成后方可在中国博士后办公系统提交出站申请。
(2)接收函仅全职博士后提供,由出站接收单位人事部门填写盖章;接收单位意见表上须注明档案接收信息(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出站接收单位如无独立人事权限,请提供正式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及以上),并确定本人出站后的档案接收信息(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3)全职博士后出站无接收单位(出站去向为出国、回原籍待业),不需要提供接收函,但须向博管办提供档案接收信息。
(4)在职博士后出站回原单位,不需要提供接收函,但须向博管办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的档案接收信息。
6、博士后出(退)站离校手续清单.doc,一式1份;
7、在站考核材料.rar,一式1份;
说明:内含三个表格,包括工作计划、中期考核、工作期满考核材料。请连同博士后在站期间科研项目、成果相关实物证明材料,一起胶装成册。其中成果清单,自行列出成果明细即可。
8、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一式2份;
说明:博士后研究报告书写格式.doc,请胶装成册。
9、若有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需提供基金系统生成的总结报告,一式2份。
注:以上材料均为博管办要求材料,如流动站需备份,请博士后另行准备。
四、关于博士后证书
出站申请审批通过之后,请至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下载电子版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