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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面向海内外公开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发布日期: 2017-03-06   浏览次数 870

一、工作站简介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20086月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人社部发[2008]43号)。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是专业的研究和决策咨询机构,从事教育科学、人力资源开发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研究,坚持服务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综合改革的方向,深入研究当前教育改革发展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充分发挥教育科研机构的智库作用,以系统的数据信息处理分析为基础,为加快推进全国教育改革发展和上海教育现代化提供咨询服务及理论支撑。成立至今,我院完成各类研究项目千余项,部分研究成果被政府行政部门、各类教育机构及相关的国际组织所采用,在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政策决策咨询研究领域形成了相当的影响力。

我们热诚欢迎海内外获得博士学位的精英加盟我站做博士后研究工作。现将本期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事项公告如下:

二、研究方向、研究任务及合作导师

研究方向

合作导师

招聘人数

研究课题

研究任务

预期研究目标

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价与实现路径研究

杜晓利

1

 

参与完成教育现代化进程监测评价与实现路径等相关项目,研究教育现代化评价(包括评价体系与方法),及教育现代化推进策略。

聚焦教育现代化评价与推进路径,进行系统深入研究,完成出站报告,并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

学生综合素养培养体系研究

陆璟

1

上海学生问题解决能力培养与评价研究

基于PISA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项目,研究上海学生跨学科问题解决能力与合作问题解决能力培养与评价。包括参与PISA 2015合作问题解决结果分析;深入1-2所学校开展问题解决能力评价与培养实践研究,借鉴PISAATC21S合作问题解决测评框架、结合上海实际,与项目学校合作开发问题解决表现性评价任务和量规。

完成上海学生合作问题解决能力评价研究报告,在B类以上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2篇。

人力资源开发与教育发展的战略取向研究

张珏

1

 

在参与国家教育改革发展成就、问题以及国家和各地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价相关工作的同时,重点研究国家建设人力资源资源强国的教育发展战略与走向

 

学校发展研究

汤林春

1

新优质学校集群发展、学区化集团化办学、高中特色多样发展项目

在参与新优质学校集群发展、学区化集团化办学、高中特色多样发展项目的基础上,分析现代学校发展的规律,促进未来学校建设

完成新时期学校发展研究报告,完博士后出站报告,在B类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2篇。

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新模式与体制机制研究

郭扬

1

管办评分离制度下的职业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

紧密结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教育部职成教司、上海市教委等政府部门委托的相关课题任务,重点研究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制度下针对中、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质量监测与评价问题。

基于“全国职业院校评估报告”和“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等多个项目实施的理论与实践工作,进行系统性综合研究,完成出站报告,并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3篇。

高等教育特色和优质发展研究

董秀华

1

 

重点跟踪新高考改革之后,高等学校在招生和培养的环节,如何实现学生基于个人兴趣的专业选择和高校基于特色发展的学生选择之间的匹配,以更好地实现高考改革科学选才和培养的目标。

 

三、招收条件

1、在国内外已经获得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者,专业为教育学或具有与教育科研相关的专业背景;

        2、年龄35岁以下,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校读博士期间或工作期间已有相近方向的研究经验;

        4、具备与研究课题相关的研究能力和理论知识;

        5、具有较强的沟通和表达能力,以及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6、能够全脱产在本站进行研究工作。

四、申请材料

1、《博士后申请表》(工作站联合招收)一式四份(由申请人员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注册并填写后在线生成)(工作站单位: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流动站单位: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流动站 )

2、《专家推荐信》两封(由两位本学科领域的博士生导师或相当水平专家填写,一般其中有一位应是申请人的博士导师;对于留学人员,一般应有一位国外导师或科研项目负责人作为推荐人);

3、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暂未拿到证书者可由学位授予部门出具决定授予学位的书面证明或其已通过论文答辩的决议书复印件;

4、培养单位证明或有关用人单位同意做博士后的意见(属国家统一分配的博士毕业生,由博士生培养单位的有关主管部门提供书面证明;凡委托、在职、定向培养及其他已有工作分配协议的申请人,提交原工作单位或有关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本人做博士后的意见,并最好同时注明对其出站后分配去向的意见);

5、国外取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还须提交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推荐意见》表及留学证明;

6、拟报课题的研究计划表(见附件);

7、其他材料:提供反映本人品德、学业、业绩、政治面貌、身体状况等方面的证明材料,包括核实《博士后申请表》填写内容的材料等,其中身体状况材料要求提供二级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

报名材料请妥善保管,恕不退还。

五、在站工作期间的有关待遇

1. 申请人面试后一经录用,即签订工作协议书,随时进站工作;

2. 博士后研究人员到站工作期限为2-3年,以工作协议书约定为准;

3. 上海市教科院根据有关政策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相关规定,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薪资及科研经费,良好的科研环境和生活服务。

六、截止时间

申请截止时间:2017430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茶陵北路212号楼204   邮政编码:200032

咨询电话:02133683849   

联 系 人:陈 娟   

Emailjkykyc@163.com

 

附件: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博士后工作计划.doc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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