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1996年学校被列入“211工程”国家重点建设大学行列,2006年进入国家“985工程”高校行列,2017年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行列。
华东师范大学是改革开放后国家首批设立经济学博士点的高校,目前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授予权和博士后流动站。应用经济学科早在1996年即成为上海市重点学科,著名经济学家陈彪如先生作为中国国际金融学的开创者,最早在国内开始培养国际金融专业的博士生。华东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承担着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的建设任务,流动站合作导师为经济学院博士生导师。学院拥有完整的本科、硕士、博士培养体系,设有金融学系、经济学系、国际经济与贸易系,同时拥有一批高水平的专业研究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金融学、经济学等学科建设,同时为有志于从事科研工作的优秀博士提供高水平的研究平台,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公开招聘博士后研究员,现将有关事宜发布如下:
一、招收条件
1、博士后申请人须获得博士学位(或即将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博士学位获得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年龄35周岁以下。
2、申请人须具备与经济学、金融学相关的专业背景,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优先考虑以下专业方向:金融科技、金融市场、国际金融、公司金融、城市与区域经济学、国际政治经济学等。
3、本校教职工(晨晖学者除外)原则上不得以在职身份进入我校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招收类型
1、全职博士后
由流动站自主招收,进站后档案及人事关系转入我校的博士后。学校设立“卓越博士后计划”、全职博士后A类和B类计划,引进优秀全职博士后进站从事研究工作。
2、在职博士后
由流动站自主招收,经在职单位同意脱产并保留人事关系,进入流动站工作的博士后。在职博士后申请人员以高校、科研院所教学科研人员为主。
三、相关待遇
1、学校为全职博士后提供优厚的薪酬待遇,薪酬标准按照国家和华东师范大学的相关标准执行;入选国家、上海市等博士后人才计划或学校“卓越博士后计划”者,薪酬按国家、上海市及学校的规定执行。
2、全职博士后在站期间,学校按照国家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同时,学校为全职博士后提供安家补贴,进站后一次性发放。
3、在职博士后在站期间学校不提供工资津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安家补贴等相关待遇,所在流动站或合作导师课题组可根据其工作情况提供适当的津贴;
4、在站期间可以按照学校规定办理博士后公寓租住手续,享受学校规定的博士后人员相关政策。
四、申请说明
个人申请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10日。申请人请在截止日期前将以下申请材料发送至rczp@fem.ecn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意向合作导师(了解合作导师等更多信息,可前往“学部官网—师资队伍”进行查阅,学部官网地址:http://fem.ecnu.edu.cn/)。
1、个人简历(突出教育经历、研究经历和研究专长);
2、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3、2-3篇学术研究代表作电子版;
4、身份证件扫描件;
5、专家推荐信两封;
6、博士后工作计划。
流动站将对应聘材料进行初审,对于初审合格者另行面试通知,未进入面试环节者不再另行通知。所有应聘材料不予退还,请自留底稿。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王老师,021-62231013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理科大楼A513室
邮编:200062
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