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研究员招聘启事
发布人:杜保源  发布时间:2020-11-30   浏览次数:1744

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1996年学校被列入“211工程”国家重点建设大学行列,2006年进入国家“985工程”高校行列,2017年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行列。

华东师范大学是改革开放后国家首批设立经济学博士点的高校,目前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授予权和博士后流动站。应用经济学科早在1996年成为上海市重点学科,著名经济学家陈彪如先生作为中国国际金融学的开创者,最早在国内开始培养国际金融专业博士华东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承担着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的建设任务,流动站合作导师为经济学院博士生导师。学院拥有完整的本科、硕士、博士培养体系,设有金融学系、经济学系、国际经济与贸易系,同时拥有一批高水平的专业研究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金融学、经济学等学科建设,同时为有志于从事科研工作的优秀博士提供高水平的研究平台,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公开招聘博士后研究员,现将有关事宜发布如下:

 

一、招收条件

1博士后申请人须获得博士学位(或即将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博士学位获得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年龄35周岁以下

2、申请人须具备与经济学、金融学相关的专业背景,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优先考虑以下专业方向:金融科技、金融市场、国际金融、公司金融、城市与区域经济学、国际政治经济学等

3本校教职工(晨晖学者除外)原则上不得以在职身份进入我校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招收类型

1全职博士后

由流动站自主招收,进站后档案及人事关系转入我校的博士后。学校设立“卓越博士后计划”、全职博士后A类和B类计划,引进优秀全职博士后进站从事研究工作。

2在职博士后

由流动站自主招收,经在职单位同意脱产并保留人事关系,进入流动站工作的博士后。在职博士后申请人员以高校、科研院所教学科研人员为主

 

三、相关待遇

1、学校为全职博士后提供优厚的薪酬待遇,薪酬标准按照国家和华东师范大学的相关标准执行;入选国家、上海市等博士后人才计划或学校“卓越博士后计划”者,薪酬按国家、上海市及学校的规定执行。

2全职博士后在站期间,学校按照国家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同时,学校为全职博士后提供安家补贴,进站后一次性发放。

3、在职博士后在站期间学校不提供工资津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安家补贴等相关待遇,所在流动站或合作导师课题组可根据其工作情况提供适当的津贴

4、在站期间可以按照学校规定办理博士后公寓租住手续,享受学校规定的博士后人员相关政策。

 

四、申请说明

个人申请截止日期为202012月10日。申请人请在截止日期前将以下申请材料发送至rczp@fem.ecn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意向合作导师(了解合作导师等更多信息,可前往“学部官网—师资队伍”进行查阅,学部官网地址:http://fem.ecnu.edu.cn/)。

1个人简历(突出教育经历、研究经历和研究专长);

2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32-3篇学术研究代表作电子版;

4身份证件扫描件;

5专家推荐信两封;

6博士后工作计划。

流动站将对应聘材料进行初审,对于初审合格者另行面试通知,未进入面试环节者不再另行通知。所有应聘材料不予退还,请自留底稿。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王老师,021-62231013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理科大楼A513室

邮编:200062

 

 

 

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

2020年11月11日